关于对常德市本级部分欠费单位暂停结算社会保险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6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字体:[ ]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健康平稳运行,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规定,依法对市本级57家欠费单位暂停结算社会保险费(名单见附表)。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单位对欠费事实有异议的,请与常德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处核对,并足额缴清所欠社会保险费。单位职工应主动找单位核对个人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的情况,并督促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联系人:曾国靖,联系电话7817655)。

    二、逾期未来办理的,市本级各险种经办机构将于2018年8月10日起暂停单位社会保险费核定申报工作。暂停期间,单位参保职工将停止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相应保险待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单位负责。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欠费单位名单.doc

     

    常德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处

                       2018年7月16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