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736/2018-17342 成文日期 2018-0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该如何开展?

    发布日期:2018-02-07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字体:[ ]

    我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怎么做?

    以下几点你必须得知道

    ▼ ▼ 


    基数申报

    核定范围


    2017年12月底前在市本级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不列入此次申报)。


    基数申报核定

    所需资料


    1

    《常德市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和新增参保、清偿欠费计划申报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常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表》(附件2)一式六份;《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电子文档(U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纸质文档各1份。


    2

    2017年度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应付职工薪酬》总账和明细账、2018年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表。养老保险不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需提供上年度异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只需提供一份2017年12月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明细表》。


    基数申报

    核定流程


    1

    下载、拷贝数据。

    方式一:进入“湖南省五险统一征缴网上经办系统”,按提示输入本单位统一征缴编码和登录密码,登录成功后在页面的右下方可见到”单位名称_2018_**保险.XLS。”(如果未见到该表格,请点击“文件下载”右边的“更多”,会弹出表格下载列表),按提示下载文件


    方式二:带U盘到市征缴处窗口导出本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电子文档。

    2

    填报基数。

    将2018年度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分别录入各险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电子文档中,并按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

    3

    员工签字认可。

    将填报好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各打印一份纸质文档并加盖单位公章。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需所有参保员工签字认可。

    4

    资料提交送审。

    根据文件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带齐资料到市征缴处窗口办理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和新增参保、清偿欠费计划的审核。

    5

    缴费基数核定

    上一环节的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缴费基数的初审、复审手续,基数核定后再分别导入各险种数据库。



    2018年度缴费

    基数基准值

    社会保险各险种原则上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由于各险种保底封顶标准不同,参保单位2018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基准值暂定为4491元/月,最低为2695元/月,最高为13473元/月;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基准值暂定为4560元/月,最低为2736元/月,最高为13680元/月;失业保险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额为缴费基数。


    企业、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应发工资数如实申报。实际月人均工资高于2736元的,五险申报基数应当一致;实际月人均工资低于保底基数的,除失业保险按实际月人均发放工资申报外,其它险种按规定的保底基数申报。


    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市工资发放中心核发工资中的“应发工资”额进行申报,其中公务员及参公单位需另加上第13个月工资除以12后的数额进行申报。年终绩效奖、文明单位奖、综合治理奖等暂不纳入缴费基数。


    申报时间

    安排


    申报时间:201835日至328

    拷盘时间228日至37

    申报核定时间35日至28

    各参保单位带齐已填报好数据的U盘及其他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手续。

    说明:参保单位在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办理,不受上述时间安排限制。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15号之前完成基数申报手续。



    注意

    事项

    1

    为确保各参保单位申报的数据能准确导入各险种数据库,请不要修改《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表中内容,只需填写新工资基数(xgz)栏目。同时,基数申报核定未完成前,不能办理人员异动手续;如办理了异动,需重新拷贝填写基数申报名单(电子盘数据)。

    2

    统一五险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实现五险齐全、基数、人数基本一致。单位申报的工资总额、参保人数与会计报表工资总额及工资花名册不一致的,应出示相关证明资料和文字说明。

    3

    根据《关于对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实行公示制度的通知》(常人社函〔2013〕12号)文件要求,参保单位应将上年度本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和本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在单位进行公示。养老保险申报花名册须交由参保职工签字认可,如申报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人单位负责。

    4

    对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资料的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数申报核定的单位,将视参保单位情况,暂停缴费测算或暂按单位上月缴费基数的110%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上述单位将列入本年度实地稽核重点对象。


    申报地址:武陵大道北段938号市征缴处二楼服务窗口大厅

    联系电话:78179227817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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